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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与现实之间
来源:免费论文网    [ 2007-5-13 17:37:35 ]    作者:未知    编辑:论文
——“五四”时期妇女解放观的几个层面

“五四”时期,探索妇女解放的首要层面仍然是政治的,即主张男女平权与妇女参政。这是辛亥革命时期妇女解放运动的继续,但却赋予了新的含义。在这方面有不少文章论述过,我简要叙述并略陈己意。
辛亥革命时期,尽管已经有了梁启超的《新民说》,但真正的西方妇女观并没有广泛普及,当时,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像秋瑾那样的自求解放的妇女,其主体思想还是反清和政治体制的变革。
经历过辛亥革命和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民初知识分子,有着一种对“革命”与“政体变革”大失所望的普遍心态。吴玉章回忆说:“辛亥革命以前,我们曾经抱着一个美丽的幻想,以为革命后的中国一定是一个民主、独立、统一、富强的国家。但是现实嘲弄了我们,中国人民所碰到的不是民主,而是袁世凯的专制独裁;不是独立,而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欺凌、蚕食和鲸吞;不是统一、富强,而是军阀们的争权夺利、鱼肉人民。” 时任天津《民国报》编辑的梁漱溟,“以与社会接触频繁之故,渐晓得事实不尽如理想。对于‘革命’、‘政治’、‘伟大人物’……皆有‘不过如此’之感”,“有些下流行径、鄙俗心理,以及尖刻、狠毒、凶暴之事……颇引起我对于人生,感到厌倦和憎恶” 。用鲁迅的话说,“我觉得仿佛久没有所谓中华民国”,“什么都要从新做过”(《华盖集·忽然想到》)。
在共和政体之下,知识分子们新一轮的抗争开始了,这就是以陈独秀《新青年》为号角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出现的意义首先是政治层面的,它以民主、科学为旗帜,以新文化为手段,以反对非人的封建专制与封建礼教为目标,以从封建意识形态的桎梏下解放人、解放个性为其精神价值取向。
新文化运动也赋予了妇女解放以新的含义。概观这一时期知识分子们提出的妇女政治解放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
一、针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尊孔复古”逆流,反其道而行之,将妇女的政治解放定位于反对封建礼教奴役,争取政治人格独立。
“儒者三纲之说,为一切道德政治之大原”,而其中的“夫为妻纲”,则把妇女置于夫权之下,剥夺了妇女的参政权。为此,陈独秀号召:“一九一六年之男女青年,其各奋斗以脱离此附属品之地位,以恢复独立自主之人格!” 在政治上,妇女的人格独立有两层含义,一是要在社会上确立妇女的独立自主的政治地位;二是要妇女建立自己的独立参政意识,不再把自己的政治权力轻委他人。经过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迅,特别是反孔老英雄吴虞等人的努力,应该说,其社会政治效果最为显著。翻开民初报纸,1916年以前,整版的治疗性病药品广告上,堂而皇之地写着“妇女为万恶之首,肮脏之源”一类的词汇,以后,这种现象不复存在了。且不说妇女实际社会地位改变得如何,单就社会舆论而言,妇女的政治地位的确是提高了。另一方面,随着五四运动后男女平权、妇女解放的呼声高涨,新一轮的妇女参政治热兴起,以广东为先声,浙江、湖南、京、津、沪等地的妇女纷纷组织各种参政团体,甚至要求竞选议员,直接参与政治决策。尽管这类活动在事实上没有多少实绩,且支持与反对者皆有之,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妇女参政争论中心问题已不再是男女天赋人权的平等问题,而是妇女参政的能力与时机问题,这显然比清末民初前进了一步。而像子君那样喊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的话来的知识妇女也日渐增多,她们不同于秋瑾时代的妇女,以参政为自我解放之首选,而是在更广泛、更切实际的层面,开始了自我拯救运动,包括挣脱旧式婚姻束缚、争取恋爱自由、谋求教育与职业的权利等等,政治舆论的转向,无疑为她们创造了一定的条件。从不讳言对政治有着超乎一切兴趣的陈独秀,尽管在其他政治运作上历尽坎坷,但在这一点上却是旗开得胜,功不可没。
二、随着社会主义思潮的引进与普及,以陈独秀、李大钊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提出了妇女政治解放的新方向,即:通过阶级斗争,改变社会制度,实现“社会主义”,以求得妇女问题的“根本解决”与妇女的“彻底解放”。
陈独秀在《妇女问题与社会主义》一文中指出:妇女与劳工是社会上最没有能力的、受压迫最深的,妇女问题,离了社会主义,“断不会解决的”。因为现有的社会制度是造成一切不平等的根源,但“在社会主义之下,男女都要力作,未成年时候,受社会公共教育,成年以后,在社会公共劳动。在家庭不至受家庭压迫,结婚后不会受男子压迫,因社会主义认男女皆有人格,女子不能附属于父,也不能附属于夫”。所以,“如果把女子问题分得零零碎碎,如教育、职业、交际等去讨论,是不行的,必要把社会主义作唯一的方针才好”。李大钊在他的几篇文章中也表达了相同的意思:“二十世纪是被压迫阶级的解放时代,亦是妇女的解放时代”(《现代女权运动》),“我以为妇人问题彻底解决的方法,一方面要合妇人全体的力量,去打破那男子专断的社会制度;一方面还要合世界无产阶级妇人的力量,去打破那有产阶级(包括男女)专断的社会制度”(《战后之妇人问题》)。三十年后新中国的建立,以及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妇女社会地位的改变,为这一妇女解放思想的萌芽作了最好的历史注解。
概言之,“五四”时期的妇女政治解放理论,由反对袁世凯“尊孔复古”逆流而起,以资产阶级的男女平权思想为过渡,至确立“社会主义”理想终。

“五四”时期,探索妇女解放的第二个层面是经济的,即妇女如何在社会上取得经济独立地位,如何自谋职业,如何拥有与男子一样的财产继承权等,这是这一时期妇女研究的新动向。 但据我现有资料,当年这类讨论多夹杂于妇女问题宏观研究的文章中,也有一些针对妇女职业问题或家庭、财产权问题的专题论述,而真正从经济学角度,系统研究妇女经济独立问题的文章几乎没有,目前研究这一时期妇女经济问题的专著也不多见,故这里只能初步地勾勒一个轮廓。
在一些知识分子热衷于从政治上探索妇女解放之路的同时,另一些则更加关注现实生活中妇女们的经济问题,其中尤以鲁迅的《娜拉走后怎样》影响最广。辛亥革命后的复辟帝制与“尊孔复古”逆流,激发了陈独秀等人更高涨的政治热情,导引出更先进的政治理想;但对鲁迅而言,则将其注意力转向了对国民性的深刻反思上。“重新做过”即“此后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两地书》)。“但说到这类的改革,便是真叫做‘无从措手’”(同上),在妇女问题上也是如此。
理想主义者们浪漫地将“娜拉”介绍给中国女界,现实的鲁迅则发出“娜拉走后怎样”的疑问,而且毫不客气地指出,出走后的娜拉“或者也实在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这论断让人扫兴,却是中国的现实。翻开民国报刊,因争取独立或恋爱自由而出走的女性,少有完满结局的。她们不是以恋爱失败告终,就是以谋生无着而“堕落”或“回来”,回到封建大家族中去,过比以前还不如的日子,甚至像子君那样悲惨地死去。鲁迅告诫女孩子们:“万不可做将来的梦”,“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人不能饿着静候理想世界的到来,至少也得留一点残喘,正如涸辙之鲋,急谋升斗之水一样,就要这较为切近的经济权,一面再想别的法。”(《娜拉走后怎样》)深知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动一张桌子也要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的鲁迅,要民国的年轻知识女性们作好“壕堑战”的准备:“要治这麻木状态的国度,只有一法,就是‘韧’,也就是‘锲而不舍’”(《两地书》);在争取经济权上,则要她们发扬天津“青皮”的“无赖精神”,“有人说这事情太陈腐了,就答道要经济权;说是太卑鄙了,就答道要经济权;说是经济制度就要改变了,用不着再操心,也仍然答道要经济权”(《娜拉走后怎样》)。这样的开导,早已超出要经济权以外了,但在要经济权这一点上,鲁迅的指令是简单、清晰而执著的。
事实上,妇女经济地位的变化是与社会分工变化、家庭结构改组密切相关的。近年来,一些学者关注民国初年的家庭变革与家庭问题研究,而这正是与妇女经济有重大关系的命题。借鉴他们的研究成果,我们可将“五四”时期对妇女经济问题的探讨分为以下几类:
一、针对几千年来封建大家族制度对妇女的束缚,向传统家庭挑战,倡导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小家庭制,把妇女从买卖婚姻中解放出来,使她们获得相对的经济自主权。
陈独秀在《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一文中指出:“现代生活,以经济为之命脉,而个人独立主义,乃为经济学生产之大则,其影响遂及于伦理学。故现代伦理学上之个人人格独立,与经济学上之个人财产独立,互相证明,其说遂至不可摇动”,“西洋个人独立主义,乃兼伦理、经济二者而言,尤以经济上个人独立主义为之根本也”。而“中土儒者,以纲常立教。为人子为人妻者,既失个人独立之人格,复无个人独立之财产”——此非个人独立之道也,中国的大家族制度已不再适应现代生活,到了非打破不可的时候了。晏始在《家庭制度崩坏》一文中,提出了实行欧美小家庭制的主张,认为父权的大家庭制在中国已难以维持,应代以“欧美式以个人主义思想为中心的小家族主义的新生活形态”。严恩椿的《家庭进化论》则提到要将原有大家庭的财产分给各个小家庭,各小家庭在经济上保持独立。发表于《新青年》二卷二号上的《新青年之家庭》一文,主张小家庭的“出纳庶务,均由主妇主张之,男子无干涉之权”。刊登于《妇女杂志》七卷一号上的《新家庭》一文,更要求“新家庭之中财产,属之于得产之人,其义在养成个人主义,发达自立之能力,而铲除依赖根性也”。30年代,一些知识妇女纷纷在报上倾吐自己建立小家庭后的感想,尽管喜忧参半,但不再是民初妇女一味的苦诉,这也不失为妇女相对经济独立后的一个印证吧。
二、从社会角度,以妇女职业为中心议题,探索妇女经济独立之路。
小家庭的建立,无论是男女经济共有还是各自经济独立,都必建立在妇女有自己的经济来源基础之上。昔日的聘金妆奁,是大家庭的投资(需用以“孝”为核心的人格与财产依附来交换),既建立独立的小家庭,自不好也不能再接受。加之中国经济特别是城市经济的结构变化,既成为小家庭建立也成为大家庭破败的因素,中国近代化城市工业,也是部分地建立在妇女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基础上的 ,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封建大家庭的衰落是一个历史的必然趋势。经济上的变化也如观念上的变化,正像鲁迅所说,“娜拉既然醒了,是很不容易回到梦境的,因此只得走”。由是,为妇女在社会上谋得经济独立的一席之地,就成了“五四”时期知识分子们的追求。陈问涛在《提倡独立性的女子职业》一文中说,妇女职业问题,要算是妇女问题的中心问题,因为“照唯物史观,一切精神的变动,都是由于物质变动……倘使不能把妇女经济问题解决,其他什么‘社交公开’、‘婚姻自由’等等,皆是空谈了!”他还为妇女们开列了12个就业方向,即各种商业、工场上的工作、合作的手工业、各级学校教师、书记、新闻记者、邮电管理、铁路职员、戏剧家、音乐家、农业等,并补充说,“凡现社会所有的职业,除一二男子特别职业,女子生理上万不能经营外,其余都是女子职业的领域” ,这就从心态和舆论上为妇女求职铺了路。张竞生在《美的社会组织法》一书中也提到了妇女的职业问题:“凡妇女不管父家夫家富的贫的,自己总当勉力谋得一件职业以养生。但在这样社会,女子的职业甚少,故最要的应由女界共同组织各种妇女的职业机关。……如茶楼酒馆与各项商业的经营。”“若说女子应该谋一比此较高尚的事业,则我想女子应该组织‘女子教员会’,互相提携。” 从20年代初期开始,许多报刊日益关注妇女的职业问题,刊登了不少讨论文章,有主张从女子职业教育入手的,有主张创办“女子共作社”等女子职业组织的,有要求社会向妇女开放一切职业,并同工同酬的。加之20年代弥漫于知识界的各种新思潮下的各种社团组织,如属于工读主义的“工读互助团”、属于新村主义的“平民学校”等,也为妇女跨入社会求职提供了一些实验基地。与此同时,各大报刊杂志还大量介绍了欧美各国妇女所从事的职业,有的还配上插图详加说明,这就为知识妇女谋职打开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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