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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卜辞中“叀”与“隹”用法之异同
来源:免费论文网    [ 2007-5-13 17:07:35 ]    作者:未知    编辑:论文
  在甲骨卜辞中,“叀”与“隹”是常见的一对相关语气词,也有称其为语词或语助词或语气副词者。然而在有关卜辞文法研究的论著中,谈语气词时多未能兼而论之;即有论之者,如杨树达[1]、唐兰[2](P32-34)等先生也只是认为两者对文,管燮初[3](P17,37)、赵诚[4]、陈炜湛[5]诸先生指为相同,刘翔、陈抗、陈初生、董琨[6]等先生认为相近,然均未能详细表明何同何别。
  
  陈梦家先生不同意“叀”与“隹”是等同于“惟”的语气词用法,而认为是介词,认为两字在卜辞中的用法是有区别的:“叀”用于正面,“隹”用于反面[7](P102)。我们认为陈氏之论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仍然不够全面,尤其指为介词,更不可从。孟世凯先生指为语助词,认为用法相同,但叀多用于吉福之辞,而隹多用于不吉之辞[8]。孟氏之说,自是一家之言,不过我们认为,用“吉福”和“不吉”来分别二字,尚恐不能尽意。因为卜辞中用“叀”者不见得全为吉福之意,而用“隹”者也不见得都是凶祸之意。

  我们认为,“叀”和“隹”的用法有相同的一面,也有差异之处。试申论如下:

一、“叀”

  “叀”字甲骨文早期多作 形( ̄由 ),晚期字形多作 或 形(叀),也有少数前后两形互见于一期甚至同版的情况,如:

   1.贞: ̄由 王往伐工口 ?贞:叀弓口 乎伐工口 ?贞:叀师般乎伐?贞:叀子画乎伐?(合集6209)

  该辞第一问“叀”字作“ ̄由 ”,后几问皆作“叀”形。研究者有以此为据分释为“ ̄由 ”和“叀”两字,如释前者为“甫”,后者为“叀”[2](P32)。其实两者为一字之前后变体,不必强分。今为行文方便起见,统一隶定为“叀”字。

  然则“叀”者何意也?《说文•叀部》云:“叀,專小谨也。从幺省屮财见也,屮亦声。”徐铉曰:“职缘切。”《说文》中还例举了“叀”的两个古文字形,但与甲骨文、金文“叀”字字形不合。甲骨文、金文之“叀”,并不从幺,盖《说文》之言缪矣,其字形盖依小篆说之,其义解亦非造字本义,其音读亦不可从。

  经近人考释,“叀”字在甲骨文中已借为语气词,音读如今之“惟”,其造字本义或许象纺塼之形。然而罗振玉先生释为鬯[9];王国维先生释为專,即剸字,商承祚先生继而认为即杀牲而祭之意[10];郭沫若先生认为此字用为“惠”字,亦读为“惠”字,为“瞂”字之古文,后又释为中干之伐之本字[11];李旦丘先生依据《说文》释为谨慎之义[12];徐协贞释为古“甫”字[13];朱按,以上诸说并误。孙诒让先生首释此字为“叀”,又疑为“甫”之变体,而推测为“搏执之意”[14];王襄先生释为“古惠字”;又释为“叀”,假借作鬯,复疑“有牵绾之谊”[15];余永梁先生释为“叀”,但释义同王国维先生之说指为“剸”字,义为用牲之法,与卯燎沉同例,又释为断为断首 [16];吴其昌承袭王余之说,认为“叀”字象牲首囊括之状,牲首在囊必先截断,故引申为刑断牲首之杀牲,又引申为击伐诛戮之征伐,更引申为伐牲以祭之祭名[17](P89-93);叶玉森先生释为“叀”,但弥缝各家之说,用分三谊:或用为祭名,或用为專命,或用为搏杀[18];朱芳圃先生认为“叀”为“篿”之初文,“篿”为竹器之圜者[19];孙海波先生认为“叀”本象纺專之形,引申之训为小谨之意,卜辞中假借为“剸杀”之祭[20];王献唐先生也认为“叀”字象纺塼之形,即线锤也;徐中舒先生也释“叀”象纺塼纺线,專有转动之意[21]。朱按,以上诸说释“叀”字为确,析形惟孙海波、王献唐、徐中舒三氏释纺塼近是,而释义均有未安。惟唐兰先生曰:“余按,卜辞习见之 ̄由 (早期)或叀(晚期)字,均为语词”,为肯綮确释。唐氏又云:“卜辞叀鬯同类,疑假叀为鬱。”[2](P32-34,57)则自相矛盾。另唐氏前文称“ ̄由 ”、“叀”为二字,而后文指两者为一字(为语气词,均读为惟),亦自违忤。

  关于“叀”的词性,学界看法也颇不一致,以前诸多学者均认为“叀”为实词,至唐兰先生始认为是虚词,指为语词。大多数学者遵从此说,但或称语气词,或称语助词,或称语气助词。但陈梦家先生认为是介词[7](P102),而张玉金先生认为是语气副词[22](P92,193)。管燮初先生认为“叀”在甲骨卜辞中,有些是副词,有些是连词,有些是介词[3](P37-38,41,49);赵诚先生认为“叀”在甲骨卜辞中,有些是助词,有些是连词,有些是介词[23]。我们认为,甲骨文中大多数的“叀”与“隹”一样,应统称为语气词,没有必要作过多的离析分别。

  “叀”多用于卜辞中命辞和占辞的肯定句之中,表示一种肯定性的强调推测语气 。如:

2.叀翌日辛酒?弜翌日辛酒?(屯南261)
3.贞:勿ㄓ羌?叀牛?八月。(通别1)
4.其又升示壬示癸,叀牛,又正?其牢,又正?(合集27087)
5.叀黑羊用,有大雨?叀白羊用,有大雨?(合集30022)

  上引前三辞中,“叀”与“弜”、“勿”相对,“弜”也是一个同“勿”、“不”相同的否定词,早期用“勿”,晚期多用“弜”。在第4辞中,“叀”又与表示推测语气的“其”并列,第5辞中,两个“叀”字是一种选择的推测语气。可知“叀”是表示肯定的推测语气。
“叀”之用于命辞或占辞的肯定句,有用于句首者,如:

6.贞:叀子渔登于大示?(合集14831)
7.戊戌卜,殼贞:叀成先酒?(合集1351)
8.贞:叀小臣令众黍?(合集12)
9.叀嘉奏,有大雨?叀商奏,有正,有大雨?(合集0032)
也有用于命辞或占辞的肯定句句中者,如:
10.酒叀甲辰于上甲?(合集32362)
11.乙卯卜,殼贞:王叀土方征?(合集6442)
12.乙亥卜,中口 贞曰:其ㄓ于丁叀三牢?九月。(合集23058)
13.甲子卜,旅贞:翌日乙丑力口 叀白牡?(合集26027)
“叀”字在句中的位置不同,所肯定强调的对象也不同,或对主语、或对整个句子(有关事实)、或对前置宾语、或对状语(时间、原因等)、或对补语(牺牲物)。当对宾语作肯定强调之时,“叀”有前置宾语的作用,如上引之11辞。
“叀”用于否定句的情况很少,仅发现有如下二例,且均用于占辞之中,盖其为偶然用之或错误用之如此:
14.戊子卜,殼贞:帝及四月令雨?贞:帝弗其及今四月令雨?王占曰:丁雨?不叀辛?旬丁酉允雨。(合集1438)
15.王占曰:吉。隹甲?不叀丁?(合集248反)

  日本学者伊藤道治先生认为甲骨文中的语词“叀”在用法上前后所有变化,即“由强调性的提示变化到以选择或代替为目的提示,而且进一步有祈求的意味。”他还详细考察了第三、四期甲骨文中的祭祀、田猎、征伐、使令卜辞,比较了“其”与语气词“叀”的关系,认为“其字处于优势地位”,“主要行为或主题是用‘其’字来表示的,而当作卜问这个主要行为中的一部分,如行动的担任者、日期、祭祀的对象、种类,为了提示或替代事物时,则用‘叀’。”[24]并举如下几辞为例说明之:

16.丁丑卜,犭大 贞:其求年于河,叀祖丁祝用?贞:叀父甲祝用?(甲3916)
17.壬辰卜,其又兄癸,叀羊,王受祐?(明后2248)
18.己巳卜,犭大 贞:王其田,叀辛亡?己巳卜,犭大 贞:王其田,叀壬亡?己巳卜,犭大 贞:王其田,叀乙亡?(甲3914)
19.丁丑卜,犭大 贞:其用兹卜。异其涉兕同?贞:不同涉?贞:叀马亚涉兕?贞:叀豕涉兕?(甲3916)

  伊藤氏此说至确无疑,其“提示”之说与我们认为的“强调”之义相同。不过,伊藤氏在此只提到了“叀”而不及“隹”,实际上,“叀”与“隹”都有这种功能,只不过“叀”表示肯定强调,而“隹”则既表示否定又表示肯定强调的不同罢了(详下)。

  今人张玉金先生对“叀”字作了详赡的研究,一一考察了“叀”在卜辞句中的分布,认为“叀”后的词语是兴趣中心之所在,也是心理重音之所在;甲骨卜辞中的“叀”乃是焦点和新信息的辅助标记;“叀”字的基本语气,应该是一种强调语气,它的基本作用,应是对其后的词语的强调;与“勿”、“弜”对意愿的否定相对,“叀”字是对意愿的肯定,有强烈的肯定语气,不在否定句中出现[25]。张氏的强调性意愿肯定语气与我们所说的强调性肯定推测语气也是一致的。不过由于张氏主张“叀”字不在否定句中出现,所以他在其另一书中把上引的《合集》248反“王占曰:吉。隹甲?不叀丁?”断句为:“王占曰:吉!捷,唯甲;不,叀丁。”并解释道:“大王占测说:吉利!可能是在甲日取胜;否则,或许(也希望)在丁日(取胜)。”[22](P116)从逻辑与语法结构来说,也无不可。但是作为否定词的“不”,其后所否定的对象作省略者,于卜辞少见。至于甲骨卜辞句末的“不”也不是省略所否定的对象而单独成句,而是与“乎”一样的句末语气词。另外,张氏对此辞的解释也嫌牵强,因为甲骨卜辞中的“不”从来不作“否则”讲。

二、“隹”

  “隹”字甲骨文字作 或 等形,象鸟类之形。对其的考释不象“叀”那样繁复,故无太大争议。《说文•隹部》:“隹,鸟之短尾总名也,象形。”徐铉注曰:“职追切。”段玉裁注:“短尾名隹,别于长尾名鸟。”近人罗振玉先生考云:“卜辞中语词之惟,唯诺之唯,与短尾之隹同为一字,古金文亦然。”[26]是为达诂确释。吴其昌先生认为:“‘隹’者,在卜辞中虽大部用发语之词……但亦有少数处按考其上下文义,必须以祭名解之乃通。”[17](P273)以“发语之词”替代语词或语气词,已属不妥;以“隹大庚”、“隹妣癸”等为祭祀,以“勿隹”连文并指为祭名,更无从考;故其解不如孙海波先生之论平允,孙氏考云:“《说文》‘隹,鸟之短尾总名也。’卜辞用为语词,孳乳为唯,经典亦以惟以维为之。”[27]

  甲骨文中,“隹”字之本义用法(即一种鸟名,或指鸟名总称)少见,如:

20.王田梌,往来亡灾?隻隹百卌八,象二。(合集37153)
21.隻隹二百五十,象一,雉二。(合集41802)
是指分别抓获了148、250只鸟儿。也有学者认为有些“隹”在卜辞中是指地名的,或指为“淮夷”[28],也又认为有些“隹”是指人名[29],兹不赘引。其余“隹”字率皆假借用为语气词。另外,“隹”作为语气词,至晚期也有少量从口作“唯”者,如:
22.其唯女司 劦口 正?(合集38729)
23.非唯,大吉。(合集29696)

  而罗振玉先生却认为:“然卜辞中亦有从口之唯,亦仅一见耳。”可见其言不确。也有学者认为,至甲骨文晚期“唯”为语气词专字,而“隹”专指其本义“鸟”,二者始有分化[30]。我们认为这一说法不合实际。晚期卜辞中仍大量以“隹”为语气词,而以“唯”为语气词极其少见;且以“隹”为鸟者虽多见于晚期,但往往跟在“隻”(即獲之古文)后,其为鸟义而不为语气词者,极易分别。

  “隹”在卜辞中的用法,要比“叀”灵活的多。它也主要用在卜辞的命辞和占辞之中,可以用在肯定句中,也可以用在否定句中。用在肯定句中,表示一种肯定的推测。如果是对宾语的推测,也有前置宾语的功用。如:

24.戊午卜,殼贞:今者王征土方?王占曰:甲申其有酘吉,其隹甲戌有酘于东。(合集6441)
25.贞:隹帝害我年?贞:不隹帝害我年?(合集10124正)
它也可以用在否定句中,表示一种否定的推测。如:
26.贞:王勿隹土方征?(合集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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