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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亲密关系:一种社会学解读(下)
来源:免费论文网    [ 2007-5-13 16:50:20 ]    作者:未知    编辑:论文
3. 爱的多样性

弗洛姆给出一种接近理想状态的爱。但是,正如必须承认存在着个体差异那样,我们也有必要认识和理解爱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社会学家把爱界定为一种关系,并且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爱只存在于具体的关系当中。西美尔的“二人关系”就是一个从互动的关系结构出发,探讨“亲密关系”的概念。他认为二人关系和三人以上的关系有着本质性区别,无法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按照西美尔的说法,二人关系的特色在于其纯个性的人格关系,总是伴随着终结的观念、亲密性和陈腐性。终结性是一个指涉事物的诞生便意味着死亡的概念。例如,人从他出生的瞬间开始,就注定要走向死亡。因此人具有终结性。爱情关系同样如此。从终极意义上讲,爱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便必然走向消亡。西美尔分析道,二人关系由于完全建立在双方独特的人格之上,所以当关系发展顺利时,双方都会体验到一种特殊的亲密感,但一旦出现问题,只能四目相对,没有回旋的余地,很容易破裂。因此,二人关系是脆弱和不确定的。陈腐性指关系双方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的一种厌倦感。“热恋”和“蜜月”等用语暗含着亲密关系只能维系很短一段激情期的意思。倘若我们每天只吃同一个菜,即便是山珍海味也会腻味。同理,如果我们每天重复着同样的感动,即使是梁山伯与祝英台,或者罗密欧与朱丽叶式惊天动地的爱情也很快会厌倦的。其实古人早已明了这个道理,所以才会发明“蜜月”一词。甜密的日子至多一个月,这和浪漫之爱所谓的天长地久是多么的不同。当然,西美尔并非把“二人关系”看得一无是处。他认为二人关系特有的亲密性会给个体带来极大的安全感与满足感。亲密性与秘密的分享密不可分。当两人共享许多秘密之后,会产生一种强烈的连带感,认为这一关系是富有价值和无可取代的。总体而言,西美尔对包括恋爱、婚姻在内的亲密关系,基本持一种宿命的悲观态度,与弗洛姆以永恒的成熟之爱为基础的“爱的理论”相去甚远。

20世纪90年代中期,社会心理学家布伦南等人(Brennan & Shaver, 1995)根据依恋风格理论,提出一个成年人爱情依恋风格模型。依恋风格理论认为,人类普遍具有与特定个体形成亲密而持久关系的强烈愿望。这种欲望从童年时期开始发展,这一时期,婴儿与一名或多名成年人形成强烈的依恋关系。依恋(attachment)指婴儿对特定个体的积极反应,其最大功能就是能够提供一种安全感。所有婴儿都对最初照顾他们的人(主要是母亲)怀有依恋,但依恋的性质却并不相同。玛丽(Mary Ainsworth,1973年)等人按照婴儿和母亲之间形成的某种特定关系,确定了三种主要的依恋风格:安全型、回避型和焦虑·矛盾型。安全型(secure)指父母积极回应婴儿的需求时发展出来的依恋风格;回避型(avoidant)指当父母不回应婴儿的需求甚至拒绝时形成的依恋风格;焦虑·矛盾型(anxious/ambivalent)主要指照顾者十分焦虑,对婴儿的需要反应不定,有时回应其需求,有时却不在身边,或者态度粗暴时形成的依恋风格。婴儿期表现出来的情感依恋能力将伴随人的一生。

布伦南在此基础之上,确立了成年人的爱情依恋风格模型。他认为早期依恋体验对成年人以何种方式维系亲密关系会产生重大影响。成年人的依恋风格也可分为安全型、回避型和矛盾·焦虑型三大类。

安全型。安全型风格的成年人自幼与母亲形成一种稳定的依恋关系。母亲在十分关爱孩子的同时,鼓励他面对这个世界,学会如何适应、探索和改造外部环境。在这一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会发展出爱与被爱两种能力,不仅有能力去爱,而且能够享受其他人对他的爱,容易和恋人形成稳定的关系。安全型的人倾向于把自己形容成一个容易和他人接近、乐观且开朗的人。他很少担心被抛弃,认为自己最重要的爱情关系是愉快、友好和相互信任的。

回避型。回避型成年人由于自幼缺乏母爱,所以未能发展出一种对他人的信任。他们长大成人后,对来自另一个人的爱很不适应,不愿和其他人建立亲密关系,以免受到伤害。他们通常拒绝承认自己的依恋需要,认为恋爱的失败对生活影响不大,更专注于工作。在形容最重要的爱情关系时,他们谈论最多的是情绪上的起伏、嫉妒和对亲密关系的恐惧。此外,他们用来描述父母的词语通常都是负性的,往往不等把事情弄清楚就开始发怒、产生敌意并拒绝亲密关系。在与恋人相处时,很少感到亲密与幸福。他对自己的伴侣并不坦诚,更容易陷入相对短暂的性关系中。布伦南认为,这种风格与不良的人际关系、嫉妒心和难以排解的社交焦虑有关。

焦虑·矛盾型。具有焦虑·矛盾性倾向的成年人自幼与抚养者之间形成一种矛盾和缺乏稳定性的关系。母亲对他忽冷忽热、变幻无常。他无法确定如何才能赢得母亲的爱。此种类型的孩子长大成人后,会表现出一种深刻的焦虑感,既渴望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又担心伴侣不会回应自己的爱,不会和自己在一起。他们形容自己最重要的爱情关系为完全占有、希望有爱的回应、情绪上的起伏和强烈的性吸引。此外,回避型成年人还具有强烈的嫉妒心。在亲密关系中,人们或多或少都会产生一种想独占对方的嫉妒心理。但这牵涉到一个度的问题,凡事都有限度,一旦超出限度,嫉妒就会演变为侵犯行为。例如,偷看恋人手机内的短消息或者查他存储在手机内的电话号码等行为,显然已经超过妒忌的范围,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三种依恋风格在成人中的比例分别为安全型56%、逃避型25%、焦虑·矛盾型19%。成年人爱情依恋风格研究表明:亲密关系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生早期的依恋体验,而非当事者双方的主观努力。它的命运往往在关系还未确立之前就已经被决定了。

显然,和西美尔一样,布伦南对亲密关系并不乐观,基本持一种宿命的态度。西美尔从关系的构成方式出发,提出亲密关系特有的“二人”结构特征,注定其难以持久的主张。而另一方面,布伦南则从个人的行为倾向——爱情依恋风格——出发,强调了亲密关系非合理性的一面。他将依恋视为人类的一种本能行为,认为成年人和恋人的关系,并非基于意识层面的合理选择,而是依据童年时期和父母之间形成的依恋模式作出的被动性选择。因此,亲密关系同样很难通过“爱的艺术”(弗洛姆)加以把握。

此外,爱情依恋风格模型还提出一个有别于爱和性关系的身体问题,即行为倾向(惯习)如何影响爱与亲密关系的问题。如前所述,我们不能无视身体的存在,不仅必须关注性与爱的关系(这方面已有许多先驱性研究),而且有必要从行为倾向、嗜好、身体的物理距离乃至身体的在场与缺席等层面出发,理解爱与亲密关系的形成与发展、爱的样式、爱的体验以及爱的社会功能。爱情的依恋风格模型与布迪厄的“惯习”概念十分相近。惯习是一个反映物质与文化、身体与精神之关系的概念,在布迪厄社会学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布迪厄指出,惯习既不是带有某种目的意识产物,也不是经过预先评估的合理性产物。它是一个最初形成于早期家庭环境、内面化和身体化的性情倾向体系,一个生产实践的体系。另一方面,成年人的爱情依恋风格模型则着重强调了儿童早期与母亲形成的依恋关系对亲密关系的影响,因此同样超越了行动者的意识与理性。从这一意义上讲,依恋模型是一个关于爱与亲密关系的内面化和身体化的性情倾向体系,一个生产爱的实践体系。

4. 浪漫之爱

那么,爱具体存在哪些形式?它是如何被建构?又发挥着怎样的社会功能呢?先来看看爱的类型研究。社会心理学里有个爱情三角理论(Robert Sternberg,1986),认为所有的爱情体验都是由激情、亲密和承诺三大要素所构成的。激情指一种情绪上的着迷,外表吸引和性吸引是最重要的因素。亲密指心理上喜欢的感觉,感到亲近、相互关联,包括对爱人的赞赏、照顾爱人的愿望、自我展露和内心的沟通。承诺主要指个人内心或口头对爱的预期。可分成短期和长期两种。短期承诺指的是爱另一个人的决定。长期承诺则指维持这种爱的承诺。承诺是性爱关系中最理性的成分。斯坦伯格根据激情、亲密和承诺三大元素组合成七种不同类型的爱:

喜欢式爱情--主要有亲密,没有激情和承诺,如友谊。
迷恋式爱情--主要有激情,没有亲密和承诺,如初恋。
空洞式爱情--主要有承诺,缺乏亲密和激情,如纯粹为了结婚的爱情。
浪漫式爱情--有激情和亲密,没有承诺。
伴侣式爱情--有亲密和承诺,没有激情。
愚蠢式爱情--有激情和承诺,没有亲密。
完美式爱情--激情、承诺和亲密俱有。
爱情三角理论为我们把握爱的类型提供了直观和形象的图式。社会心理学中还有一种较为常见的区分法,即把爱分为激情之爱和同伴之爱。激情之爱是一种基于强烈性欲望的常见的爱的形式。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曾体验过这种情感。它被形容为“一种狂野的情感状态。温柔的、带有性欲的体验、狂喜和痛苦、焦虑和解脱、利他和嫉妒同时并存,形成了复杂的情绪体验”。具体而言,激情之爱伴随强烈的性吸引,可以体验生理的觉醒,渴望与爱的对象有身体的亲昵接触。此外,我们在强烈渴望对方给予同等爱的同时,也担忧关系能否顺利进展。这种情感一旦产生,很难克服。我们为激情所控,不可抗拒地被吸引至爱人的身边。

和常识性理解相反,激情之爱并非纯属自然现象。它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社会的建构物。赫德福德和威斯特(Hatfield & Walster,1981)认为,激情之爱的形成必须具备下列三大条件:首先,他(她)必须生活在一个充满爱情的世界里。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恋人(文学作品、电影、和歌曲)的形象。它不仅能使人产生类似的情感,而且也为现实中的行为提供脚本。其次,要有“合适”的对象出现。“合适”可以意味着外表迷人的异性,也可以指头脑清晰、富有教养和具有稳定职业。第三,必须体验可以被解释为“爱”的生理唤醒。恐惧感、沮丧和愤怒、性兴奋等情绪都无关紧要,只要可以被解释为爱即可。不难看出,社会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激情之爱的生产。

激情之爱由于其强烈的情绪特征,很难持久。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性爱总是短暂或稍纵即逝的。事实证明,性爱关系同样可以成为持续和稳定的亲密关系。通常情况下,恋人们大都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恋爱——激情之爱——之后,培育出我们称之为“同伴之爱”的亲密关系。同伴之爱对应于激情之爱,是一种“感到自己的生命和爱人的生命密不可分地交错在一起时的爱情”,其情感基础相对较为温和,温暖和柔情要多于激情,是一种更为现实的爱情。它强调信任、关心和对伴侣缺点和习惯的容忍。同伴式爱情(弗洛姆的“兄弟之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爱的形式。我们非常羡慕那些结婚几十年,仍然相爱如初的恩爱夫妻,但同时也担心自己能否得到这种爱?我认为完全可能。当然它不同于激情之爱,而是一种基于亲密情感和深厚友谊的同伴式爱情。关键是如何才能把激情之爱引导到同伴之爱,使人感到如果没有他(她),便无法生存。这是一种融入生命的爱。弗洛姆《爱的艺术》的核心,就是探讨如何建立同伴之爱的艺术。关于这个问题,将在最后部分再作讨论。

接下来着重探讨与激情之爱密不可分的另一种爱情形式——浪漫之爱。这是一种日常生活中并不存在,却对现代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爱的形式。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在《亲密关系的变革》中,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社会学考察。他指出,浪漫之爱形成于18世纪,是在激情之爱基础上,融入基督教道德价值理念之后形成的一种爱情理想形式。它早期作为一种反抗文学,主要存在于浪漫主义作品中,现在则常见于各种供女性阅读的言情小说、好莱坞爱情故事片以及各种爱情电视连续剧中。基督教的戒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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